《空氣潛水安全要求》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本標準參照國際潛水承包商協(xié)會《商業(yè)潛水與水下作業(yè)公認標準》(第五版,2004)和國際海事承包商協(xié)會《國際近海潛水實用規(guī)程》(1998)、《潛水設備與系統(tǒng)檢查指南:水面為基地的潛水系統(tǒng)(空氣)》(2000)、《潛水設備與系統(tǒng)檢查指南:移動/便攜式水面供氣系統(tǒng)》(2006),以及英國健康安全管理局《潛水工作條例》(1997)、美國勞工部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局《職業(yè)安全健康標準》(1996)和美國國土安全部海岸警備隊《航海職業(yè)安全健康標準》(1989)的有關內容制定。[1]
中文名稱
空氣潛水安全要求
外文名稱
The safety requirement for air diving
語言
中文
類別
標準
主管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
范圍 聽語音
本標準規(guī)定了以壓縮空氣為呼吸介質的空氣潛水對人員、設備和系統(tǒng)以及程序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潛水深度60 m以淺的空氣潛水,也適用于暴露于0.6 MPa以內壓縮空氣的模擬潛水。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聽語音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適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150 鋼制壓力容器
GB 5099 鋼質無縫氣瓶
GB 6095 安全帶
GB 6096 安全帶檢驗方法
GB 11243 彈簧直接載荷式安全閥
GB/T 12521 空氣潛水減壓技術要求
GB 12930 潛水裝具用高壓活塞式空氣壓縮機技術條件
GB 13004 鋼質無縫氣瓶定期檢驗與評定
GB/T 16560 甲板減壓艙
GB/T 17870 減壓病加壓治療技術要求
GB 18435 潛水呼吸氣體及檢測方法
GB 18985 潛水員供氣量
GB 20827 職業(yè)潛水員體格檢查要求
GBZ 24 職業(yè)性減壓病診斷標準
TSG R7001 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guī)則
JJG 49 彈簧管式精密壓力表和真空表檢定規(guī)程
JJG 52 彈簧管式一般壓力表、壓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檢定規(guī)程
JT/T 207 69-III型輕潛水裝具
術語、定義和縮略語 聽語音
3.1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1
潛水照料員diving tender
在水面協(xié)助潛水員入出水、看管潛水員臍帶和信號繩,并持續(xù)掌握水中潛水員狀態(tài)的人員。
3.1.2
預備潛水員 standby diver
在潛水站著裝待命、能夠隨時入水援助水中遇險潛水員的潛水員,也稱待命潛水員。
3.1.3
潛水監(jiān)督diving supervisor
全權負責潛水作業(yè)實施和安全的潛水負責人,并由潛水從業(yè)單位書面任命。
3.1.4
生命支持員life support technician
操縱甲板減壓艙,負責艙內潛水員加壓、穩(wěn)壓和減壓,監(jiān)控艙內環(huán)境參數的人員。
3.1.5
潛水機電員diving technician
負責潛水作業(yè)裝具、設備、系統(tǒng)和工具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yǎng)的人員。
3.1.6
潛水吊籠diving cage, diving basket
一種運送潛水員往返于水面與水下作業(yè)地點之間的框架式籠型運載工具。
3.1.7
開式潛水鐘 open bell
一種運送潛水員往返于水面與水下作業(yè)地點之間的運載設備,其上端為半球型壓縮空氣環(huán)境,潛水員可將肩部以上部分置入其中,其余部分暴露于水中。
3.2 縮略語
下列縮略語適用于本標準。
BIBS——內置式呼吸裝置(built-in breathing system)
CCS——中國船級社 (China classification society)
DP——動力定位 (dynamic positioning)
JSA——工作安全分析 (job safety analysis)
PTW——作業(yè)許可證 (permit to work)
ROV——無人遙控潛水器 (remotely operated vehicle)
SCUBA——自攜式水下呼吸器 (self-contained underwater breathing apparatus)
人員要求 聽語音
本標準所指的潛水人員包括潛水員、潛水監(jiān)督、潛水照料員、預備潛水員、潛水機電員、生命支持員和潛水醫(yī)師等,其培訓要求、資格認證和管理應符合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從事水下作業(yè)或需進入高氣壓環(huán)境人員的體格條件應符合GB 20827的要求。
設備和系統(tǒng)要求 聽語音
5.1 個人裝具
5.1.1 本標準所指的潛水個人裝具包括潛水員個人直接佩戴或穿著的潛水面罩或頭盔、潛水服、安全背帶、壓重帶、應急氣瓶、腳蹼、潛水刀和浮力背心等。
5.1.2 個人裝具的各個組成部分應具備識別編號、維護保養(yǎng)程序和記錄。
5.1.3 水面供氣式潛水面罩應符合下列要求:
a) 供氣量符合GB 18985的相關要求;
b) 有雙向語音通信裝置;
c) 供氣管路上裝有止回閥,閥內彈簧承受壓強小于20 kPa;
d) 采用抗腐蝕材料制成;
e) 有過壓保護裝置;
f) 可連接應急氣瓶;
g) 易于脫卸;
h)每年由制造商認可的人員進行一次外觀檢查、維護和性能檢測。
5.1.4 水面供氣式潛水頭盔應符合5.1.3的要求,有防止頭盔從頸箍意外脫離的保險裝置。
5.1.5 通風式潛水頭盔應符合5.1.3中a)~e)和h)的所述要求,有快速排氣閥。
5.1.6 濕式潛水服材料應適合使用環(huán)境,有足夠強度且對人體健康無害。
5.1.7 干式潛水服應符合5.1.6的要求,有手動供氣、排氣和過壓排氣裝置,有保溫功能,能防止?jié)撍畣T受外界有害物質的傷害。
5.1.8 熱水潛水服應符合5.1.6的要求,能提供足夠的熱水流,能耐受工作水溫44 ℃,有供潛水員測試水溫的旁通裝置,能使泵送的熱水經旁通裝置進入或排出熱水服。
5.1.9 安全背帶應符合下列要求:
a) 按GB 6095的相關要求設計和制造;
b) 制造材料能承載潛水員及個人裝具的負荷;
c) 安全背帶與臍帶之間配有快速解脫帶扣;
d) 能防止?jié)撍畣T從背帶中滑脫;
e) 與面罩或頭盔的連接處不產生過度牽拉;
f) 起吊潛水員時,不妨礙潛水員呼吸;
g) 有兩條襠帶;
h) 有起吊潛水員的“D”型環(huán);
i) 不裝帶壓鉛代替壓重帶使用;
j)每六個月進行一次外觀檢查,按GB 6095和GB 6096的要求每兩年進行一次負荷測試。
5.1.10 壓重帶應符合下列要求:
a) 制造材料能承載壓重塊負荷;
b) 配重與潛水員水中浮力匹配;
c) 不與臍帶系扎;
d) 有快速解脫帶扣;
e) 能防止意外脫扣。
5.1.11 應急氣瓶應符合下列要求:
a) 按GB 5099的相關要求設計和建造;
b) 有減壓器和與其連接的軟管,減壓器能滿足潛水員面罩或頭盔供氣流量和壓力;
c) 有過壓安全裝置;
d) 與面罩或頭盔的連接不會意外脫落;
e) 氣瓶背帶能快速解脫;
f) 灌裝的呼吸氣體符合GB 18435的相關要求;
g) 氣體容量能滿足潛水員以10 m/min速率上升到水面,或到達其他有替代氣源的應急場所;
h) 標識和記錄所裝載氣體的成分和壓力;
i) 每年進行一次損壞和腐蝕程度的目視檢查;
j)每六個月進行一次減壓器性能測試;
k)每年進行一次減壓器及連接軟管最大工作壓力泄漏試驗;
l) 按GB 13004每三年進行一次本體檢驗。
5.1.12 SCUBA應符合JT/T 207的相關要求,其供氣量應符合GB 18985的相關要求。
5.2 軟管和臍帶
5.2.1 總體要求應符合下列各項:
a) 采用尼龍、聚四氟乙烯、聚乙烯、聚氨酯或橡膠等無毒抗氧化材料制造;
b) 最小破壞壓力不小于四倍的最大工作壓力;
c) 最大工作壓力、流量不小于所連接的裝具或系統(tǒng)的要求;
d) 軟管接頭的承載壓力不小于所連接軟管的承載壓力;
e) 能抗扭曲或防扭曲;
f) 使用熱水時,耐溫不小于44℃;
g) 每年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和軟管總成1.15倍的最大工作壓力氣壓試驗;
h) 在維修或改裝后,進行外觀檢查和氣壓試驗;
i) 有識別編號、維護保養(yǎng)程序和記錄。
5.2.2軟管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a) 適合輸送空氣;
b) 最大工作壓力不小于最大潛水深度的供氣壓力加1 MPa;
c) 當軟管承受的外壓大于內壓時,無凹癟。
5.2.3 臍帶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a) 從連接潛水員或潛水鐘的端點開始進行標識,30 m內每3 m作一標記,之后每15 m作一標記;
b) 組件至少包括呼吸氣體軟管、通信電纜和測深管;
c) 受力層的材料不受長期浸水影響;
d) 軟管總成包括末端接頭的最小破壞壓力不低于四倍系統(tǒng)最大工作壓力;
e) 有防腐蝕材料制成的防脫落的固定扣;
f) 預備潛水員的臍帶長度比潛水員的臍帶長2 m~3 m;
g) 從潛水鐘出潛潛水員的臍帶長度為30 m以下;
h)每六個月進行一次外觀檢查、1.15倍的最高工作壓力氣壓試驗以及通信電纜性能測試。
5.2.4 氧氣管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a) 適合輸送氧氣;
b) 有“氧氣專用”標識;
c) 按用氧要求清洗;
d) 氧氣管配件使用與氧氣兼容的潤滑劑。
5.3 供氣系統(tǒng)
5.3.1 本標準所指的供氣系統(tǒng)包括空氣壓縮機、儲氣罐、過濾器、油水分離器、高壓氣瓶和輸送氣體的管道和閥件等。
5.3.2 供氣系統(tǒng)的各個組成部分應具備識別編號、維護保養(yǎng)程序和記錄。
5.3.3 空氣壓縮機應符合下列要求:
a)GB 12930的基本要求;
b) 滿足潛水深度和作業(yè)時間的供氣壓力和流量;
c) 軟管符合5.2.1的要求;
d) 高壓管道符合5.3.6的要求;
e) 儲氣罐符合5.3.4的相關要求;
f) 電力控制系統(tǒng)滿足5.9的相關要求;
g) 不泵送或輸送混合氣和氧氣;
h) 使用前、維護保養(yǎng)和改裝后進行性能測試。
5.3.4 儲氣罐應符合下列要求:
a) 按GB 150的相關要求設計和建造,安裝在船舶或海上設施上時,還應參照CCS《潛水系統(tǒng)和潛水器入級與建造規(guī)范》的相關規(guī)定;
b) 進氣口處有單向閥或可手動控制氣體回流的其他替代閥;
c) 底部有排放閥;
d) 設計壓力超過3.45 MPa時配緩啟閥;
e) 有壓力表和安全閥;
f) 每年進行一次本體腐蝕程度目視檢查和最大工作壓力的氣壓試驗;
g) 容器本體按TSG R7001或參照CCS《潛水系統(tǒng)和潛水器入級與建造規(guī)范》進行定期檢驗,壓力表按JJG 52每六個月進行一次檢定,安全閥按GB 11243每年進行一次檢定。
5.3.5 高壓氣瓶應符合下列要求:
a) 按GB 5099的相關要求設計和制造;
b) 氣瓶閥有過壓安全裝置和保護罩;
c) 成組裝運時有氣瓶閥和減壓器保護框 (罩);
d) 使用前后對其灌裝氣體的成分和壓力進行檢測、記錄和標識;
e) 存放在通風良好、避免高溫和防止墜落區(qū)域;
f) 灌裝氧氣的氣瓶須專用,存放在開放區(qū)域,作禁止明火標識;
g) 每年進行一次損壞和腐蝕程度的目視檢查;
h) 氣瓶本體按GB 13004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5.3.6 高壓管道應符合下列要求:
a) 參照GB/T 20801的相關要求設計和建造;
b) 采用銅或不銹鋼材質;
c) 布排有序,并標識其走向和功能;
d) 空氣與氧氣管道使用規(guī)定的易于識別的顏色或標簽;
e) 在易受撞擊部位加蓋保護罩;
f) 管道上的閥件選用銅質或不銹鋼材質;
g)氧氣管道不能使用球閥和不銹鋼材質;
h) 每年進行一次損壞和腐蝕程度的目視檢查和泄漏試驗;
i) 每三年進行一次最高工作壓力1.5倍的液壓試驗或最高工作壓力1.15倍的氣壓試驗。
5.3.7 過濾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 符合5.3.4的相關要求;
b) 滿足或超過壓縮機或管道系統(tǒng)的流量和壓力;
c) 根據使用頻率,定期檢查、清潔或更換過濾材料。
5.3.8 油水分離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a) 滿足或超過壓縮機或管道系統(tǒng)的流量和壓力;
b) 底部有排放閥;
c) 每三年進行一次最高工作壓力1.5倍的液壓試驗或最高工作壓力1.15倍的氣壓試驗。
5.3.9 空氣純度要求:
a) 每六個月應進行一次空氣純度檢測,氣體質量符合GB 18435的要求;
b) 氣體純度的取樣和測試方法應符合GB 18435中檢驗方法的要求;
c) 檢驗結果應存檔,供隨時查閱。
5.4 甲板減壓艙
5.4.1 應符合GB/T 16560的相關要求,安裝在船舶或海上設施上時,還應參照CCS《潛水系統(tǒng)和潛水器入級與建造規(guī)范》的相關規(guī)定。
5.4.2 應能承載0.5 MPa以上的工作壓力。
5.4.3 艙內外應有雙向通信系統(tǒng)、應急通信系統(tǒng)和呼叫裝置。
5.4.4 進出艙體的管道和電纜應有貫艙件。
5.4.5 進出艙體的管道應有內外殼體閥。
5.4.6 艙室內部加壓進氣口應安裝消音器,減壓排氣口應安裝防吸入保護罩。
5.4.7 生活艙內應安裝顯示艙內壓力的壓力表。
5.4.8 所有閥件、儀器儀表、管道應標識其功能。
5.4.9 所有儀器儀表應符合5.10的相關要求。
5.4.10每年應進行一次艙體(包括觀察窗)的損壞和腐蝕程度目視檢查和最高工作壓力氣壓試驗。
5.4.11 艙體應按TSG R7001或參照CCS《潛水系統(tǒng)和潛水器入級與建造規(guī)范》進行定期檢驗,安全閥按GB 11243每年進行一次檢定。
5.4.12 應有識別編號、維護保養(yǎng)程序和記錄。